各相关备案主体:
根据《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6修订)》相关规定,我中心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质复核工作,重点核实以下信息:
(一)企业简介、技术资质、办公场所、研发设备等;
(二)主要研发人员的社保证明(至少3个月)、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三)企业参保人数及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标注企业备案联系人(需与备案系统中预留联系人信息一致);
(四)近两年内的科研项目合同、研发过程记录、研发费用投入证明;
(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相关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情况等证明材料。
请备案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于2026年8月18日下午6点前将复核所需要的材料发送至该邮箱:ccszscqbhzx@163.com。若备案主体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所提交材料未通过审核且未补交材料的,将被视作主动放弃备案资格,我中心将取消其备案,且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备案申请。请备案主体密切关注我中心官方公众号、官方网站及备案登记预留邮箱中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郑老师 张老师,0431-80785181,80785185
特此通知。
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8月12日